MindMap Gallery 增值税法律制度
这个是一个清晰的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主要说明了征税范围、纳税人或扣缴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等内容,每个内容下又分了好几个层级进行说明。 思维导图是一种视觉化的思维工具,通过中心思想或问题的放射性结构展现出来。它由主题、分支和关键词组成,旨在模仿人脑的神经网络结构。这种图形化的方式有助于促进记忆、组织信息以及激发创意。
Edited at 2022-03-27 13:17:17增值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
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发包人(否则承包人 )
资管产品运营中——资品管理员
小规模纳税人
500万元(含)以下
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
500万元上
小规模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
登记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
未设机构——代理人
未有代理人——购买方
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
货物——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
有偿——经济利益(货币、货物)
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劳务——有形动产
不包括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进口环节缴纳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位移)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陆路运输服务
承租、期租
水路运输服务
湿租
航空运输服务
光租、干租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储蓄业务——金融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通话、出租宽带
增值——短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
建筑服务——不动产
金融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以货币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贷款服务
现代服务(企业)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动产(13%)、不动产(9%)的广告位出租
经营租赁
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技术转让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销售不动产
非经营活动
政府性基金、事业性收费
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单位、个体户为聘用员工提供服务
不交增值税
境外销售
提供方在境外
完全在境外发生或使用
视同销售
货物
委托代销
两个以上实行统一核算,一个机构移至其他机构,同一县(市)除外——异地移送
自产,委托加工
不以货币形式——税务机关核定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投资
分配
购进
购进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无偿提供服务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用于公益事业,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不视同销售
混销和兼营
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同时,从主业交税
兼营——多元化,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并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不属于混合销售
不征税项目
铁路,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改增规定的公益事业
存款利息
保险赔付
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
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
13%
销售、进口货物、销售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
9%
吃好、活好(居民用煤炭制品)、学习、农产
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增值电信
零税率
不等于免税,不征收,对以前进行退税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
出口货物,规定除外
征收率
一般规定
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减按2%
放弃减免税,可开发票
货物
水电(县级以下)、生物、建材
3%
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动漫产品,仓储服务
电影放映、文化体育服务
装卸搬运、收派服务
营改增试点前签订,取得有形动产
3%
简易办法征收
代销寄售的物品
销售死当物品
3%
建筑服务属于老项目
3%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
放弃减免税,可开发票
其他
3%
销售旧货(进入二次流通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不包括在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减按2%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收购二手车
3%减按0.5%
特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纳税人——劳务派遣(选择差额计税)
5%
纳税人(一般选择简易计税)向个人出租房屋
5%减按1.5%
专用发票规定
联次
发票联
抵扣联
购买方
记账联
销售方
不得领购(自己有问题)
不得开具
零售(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适用免税规定
电子专用发票
售票范围全国
电子或纸质
征收管理
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收到销售额或取得凭证
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托收手续
赊销、分期收款——约定收款日期
无约定,货物发出
预收货款
货物——货物发出
生产工期>12个月——收到预收款或约定收款日期
建筑、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
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部分货款
未收到——发货满180天
金融商品转让——所有权转移
视同销售——移送、权属变更
先开发票——开具发票
纳税地点
机构所在地
纳税期限(15日)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税收优惠
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及用品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的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包括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物资
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改增”税收优惠
老幼病残葬,姻缘(学历教育)文化(第一道门票收入)彩票,人生“四技”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增值税即征即退
管道运输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个人对外销售房屋
住房购买<2年
全额征税
5%
住房购买>=2年
北上广深
非普通住房
差额征收5%
普通住房
免
其他城市
免
小规模纳税人规定
月 销售额<15
月销售额>=15,但扣除不动产<15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月租金<15
预缴增值税,月销售额<15
免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可结转下期
当期应纳税额=销项-可以抵扣的进项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税率=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税率)*税率
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的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进口环节
非应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在境内的应税行为,未设机构——扣缴义务人
应扣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销售额
价款+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代收代缴的
含税销售额——零售价、价外费用、普通发票、小规模、包装物押金
视同销售销售额
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
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
组价
非应税——租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税——租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或/(1+消费税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
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可以扣
以旧换新
以新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
金银首饰——新货物-旧货物
还本销售
不得在销售额中减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双方购销处理
直销
价款+价外费用
包装物押金
差额计税
扣除款要有有效凭证
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不能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旅游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地接费
不得开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完税凭证
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凭证外)——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9%)
生产或委托加工13%农产品,扣除率10%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凭证外)
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6%)*6%
不得抵扣
简易计税、免征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购进)
非正常损失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
一般纳税人用简易办法征收
兼营简易计税,免税——分开算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可以办理登记未办理
抵减进项税——已抵扣进项税额或改变用途
转增进项税——不得抵扣、未抵扣或改变用途